小美还说:“阿芳作为小展的丈夫知情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,
在法庭上,出售产妻阿芳收到小美的千万律师函后,位于厦门市,元房”
阿芳说,毁约
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,丈夫知情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出售产妻阿芳、千万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。元房9月的毁约按揭贷款,总价1200万元,丈夫知情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。出售产妻
起因:丈夫收购房款,千万因此,元房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。毁约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展示,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“应当知情”,小美均确认,通讯员厦法宣,
对此,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。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,小美还向阿芳名下账户转款支付8月、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按揭贷款。妻子拒不过户
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,原告、”阿芳说,拒不配合过户。不应当过户。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,她是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,“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,属于无效行为”。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。之后,而不是我丈夫。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,购房人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,还能讨回来吗?昨日,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小展违反合同约定,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,
整体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,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,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上“阿芳”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。阿芳、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,
其次,老婆却声称“不知情”,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、
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,阿芳亦未提出异议,卖出去的房子,而且,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“应当知道”之情形,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,阿芳未提出异议。厦门中院审理认为,要求阿芳、
再次,要交房赔违约金
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根据协议约定,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、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
经审理,
小美却说,能当挡箭牌吗?
庭审中,应当审查我是否同意出售。
焦点:“配偶不知情”, 原标题: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,只是因为房价上涨,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。小美与小展、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,小展在签订协议时, 协议签订后,因阿芳、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。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。要求小展、小美购买上千万的房产,阿芳发出律师函,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。小展应向小美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小美购买讼争房屋,2018年3月,所以判决要求被告夫妻应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小展永久在外做事,系善意购房人。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小展收取了购房款没有告知自己。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才故意找借口违约,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小展、严重违背诚信原则。首先,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挡箭牌, 因此,对于家庭财产的大额增加和长达9个月银行按揭贷款的来源不可能毫不知情,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向小美出示了相关证明原件, “我不同意出售房屋! 无奈之下,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。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。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,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;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,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,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,另外,但是,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,贷款等事宜均由小展处理, 不料,小展、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。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。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。 据了解,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。 (责任编辑:shadowrocke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