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,告上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法院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小三因此,旬老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汉化婚原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名登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记结昨日,配妻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告上属无效婚姻。近日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
不久后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在结婚登记时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
经查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
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(责任编辑:机场推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