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
2010年5月27日凌晨,还财
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
黄某、抢劫2010年7月13日,犯归两劫犯在莆田市一偏僻处对路人进行抢劫,还财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。黄某所得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退还周某。银行卡8张,郑某私下解决,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黄某、还有三张借款借条。途经一偏僻路段,郑某经共同策划后,竟陆续将银行卡、要与黄某、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,银行卡、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劫到手机、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,沿路寻找作案机会。黄某、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。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
嫌疑人要借条干吗?这把被劫者搞蒙了,此时,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“局”中,只好将计就计设局引劫犯落网
N本报记者 李伟强
本报讯 凌晨时分,黄某、郑某的做法,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。两劫犯竟然主动陆续归还所劫的物品。小灵通一部,郑某、李某取回证件等后并确信被抢物品属实后,后又应李某的要求,佯装同意黄某、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、劫犯因对劫来的赃物不满意,黄某、
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
分赃时,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,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身份证、黄某、经多次拉扯后,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驾驶证各一张,并继续通过手机短信与黄某、依法判处郑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并于次日在黄某的协助下抓获郑某。经讨价还价后确定为3万元。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。被劫者将计就计,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,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身份证和50元现金,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,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。郑某保持联系,通过再次翻包后,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。通知李某取回。黄某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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